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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B电子: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5        作者:小编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汉琦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信重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中信重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为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强化公司内部监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二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二、议案三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意见》。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JDB电子,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2023年8月25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萌、陈辉胜回避表决。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相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相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予以回避表决。

  注:1.原“中信机电制造公司”于2023年6月更名为“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其中预计的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供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公司共同使用。

  经营范围:主要负责管理建设和运营中澳铁矿项目,该项目包括采矿、选矿、及港口运营。

  履约能力分析: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改制、压延加工、钢铁材料检测;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制造;港口码头经营和建设;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煤气工业气体制造和供应(限在厂区内制造和供应);生产、加工、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铁矿石和相应的工业辅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限在厂区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从事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器件、构件的研发与新材料开发有关的工艺设计、规划;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材料的销售和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泰富特钢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碳酸锂、氯化锂、钾资源产品、硼资源产品、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青海国安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特种车辆、汽车、汽车底盘、挂车、汽车总成、柴油机、汽油机、电动车、铁路货车、飞机零部件、电机、电器、仪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专用设备、铸锻件、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无机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碳素制品、建筑材料的制造、加工和自销;钢铁冶炼、钢材轧制;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丙级);租赁;与主营项目有关的科研、设计、研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中信机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储变电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重机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用设备修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耐火材料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锦州金属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中重运输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中企网络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云网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陕西新世纪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集团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分别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以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强化全员营销理念,开展“走出去、请进来”营销专项活动,加大国内、国际市场营销订货。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结合在手商机信息且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双方的合作可以利用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技术、资源、市场等优势,充分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线年第二季度末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第二季度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5,602.90万元。

  1.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转回减值准备49.67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预期信用损失率0.5%计提减值准备。

  2.应收账款根据不同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共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729.71万元。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5个组合,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调整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

  3.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共计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82.52万元。

  4.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36万元。

  5.存货按照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转回存货跌价准备5.98万元。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602.9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合并利润总额5,602.90万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较充足,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